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交流思想、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宿舍环境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大力加强宿舍管理和宿舍文明建设。
第二条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处宿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工作。入住学生有清扫并保持宿舍整洁卫生的义务。各院系、学生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后勤服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寓卫生环境。
第三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凡入住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的学生要做到“干净、整齐、美观大方”,做到“四勤”、“四净”、“五齐”。
(1)“四勤”:勤扫(定期清扫地面,宿舍内不存放垃圾)、勤擦(及时擦拭门窗、家具及用品,做到无灰尘污迹)、勤洗(经常洗涤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通风(及时给房间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四净”:地面、墙面、门窗、家具等整洁干净,做到无污迹、烟头、纸屑、蛛网、杂物等。
(3)“五齐”:床上用品叠放整齐,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书籍物品等摆放整齐,衣帽鞋袜等用品摆放整齐,大件物品等摆放整齐。
第五条 卫生成绩包含公共区域和个人区域两个部分。卫生成绩以80分作为达标线,寝室卫生成绩大于等于80分的为达标,寝室卫生成绩小于80分的为不达标。其中任何检查子项成绩得0分者,总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具体检查项目及分值参见《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由宿管科相关人员定期对公寓内卫生进行评分,每月由各院系负责人、相关学生组织、宿舍管理员等对公寓内的卫生进行随机检查,并给出卫生评定成绩。
浙江海洋大学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