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的主要目的是对在笔试中难以反映的考生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加以考察。复试项目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复试过程中要遵循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原则,通过加强对复试环节及录取过程的监督,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5年1月17-18日
2.复试安排:
1)
1
月
17
日
上午9:30—11:40,资格审查(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地点: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校区行政楼212室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办公室。
2)
1
月
17
日
下午13:30—16:30,专业课测试,地点: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校区文理楼107、110。
3)1月18日上午9:00—11:00,面试,地点: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校区工科楼117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