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实际,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加强节假日安全教育、本科生请假、出入校园审批等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要求
1、从9月25日开始,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各班级要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克服麻痹大意,增强疫情防控自觉性。
2、每天坚持及时在钉钉“报平安”模块打卡,未按时打卡者,依据《海洋工程装备学院学生健康日检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相应处理。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随时报告,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
3、国庆中秋假期临近,放假前请各班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开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平稳安全愉快地度过国庆中秋假期。
二、请假审批流程
1、市内当日出行的审批
申请1日以内的市内出行,凭钉钉“健康通行证”进出校门,但必须在当日21点前返校,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后续学校和学院会给予相应处理。
2、出市出省(或超过1日)的审批
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出市、不出省,如因就医、考试、学术活动、实践调研、实习等原因,要出市出省的(无论是否超过1日)和市内出行超过1日及以上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严格履行“请假审批”和“出入校园” 两项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出行(具体操作见第4、5条)。
3、国庆中秋等小长假的审批
市内超过1日或省内出行:“网上办事大厅—出入校园审批—省内”,进行审批。省内行程如有变化,及时向班主任报备。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事前(或事后)向班主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首先发起“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请假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注意,需选择“有课程安排”后方可上传附件)”同意后截图,在“网上办事大厅—出入校园审批—省外—上传相关证明”,进行审批。
经审批出省的学生在返校前须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抵校时间,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可通过照片或传真形式),经核准后返校,返校后提交检测报告原件至学院学工办。对于未经审批、私自出行、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4、关于“本科生请假申请”时长及权限说明
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班主任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含1周)的,班主任审批后,由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1周以上、1个月以内(含1个月),由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逐级审批;1个月以上的,由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院长逐级审批,并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需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在校外实习期间请假,由带队老师审批。
5、关于“出入校园审批”的说明
在请假申请获准后,学生方可发起“出入校园审批”,并添加请假申请获准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注意,需选择“有课程安排”方可上传附件)。申请出入校园时间,必须与“请假审批”的时间一致。“出入校园审批”由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分管本科生思政工作领导逐级审批。
6、节假日离返校的统计
各班要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每位同学签署《国庆中秋假期安全告知书》的工作,做好节假日去向登记、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具体通知见学院网站),如实登记、及时报送。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校园管理工作,把学校和学院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教学秩序、校园管理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领导:副院长 冯武卫(工科楼216)
学院分管本科生思政工作:党委副书记 朱柏军(工科楼216)
学院学工办主任:蒋雅美 (工科楼224)
海洋工程装备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