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就业论坛”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健指出,为与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政策相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出台7条措施,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这7条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在高职院校以及部分本科高校毕业生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毕业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能力,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专门收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并组织召开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供需见面会。
三是协助高校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选派优秀的职业指导师,配合高校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将职业资格分析和工资价位信息等提供给学校。
四是做好为毕业生服务的“窗口”工作,在大中城市的劳动市场开辟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服务窗口,提供职业介绍、求职指导等系列服务。
五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其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为建立远程培训站点的学校提供远程创业培训服务,为未建立远程培训站点的学校提供教学光盘和教材资料。
六是开展青年职业见习试点工作,为没有就业的毕业生获得就业经验提供机会。
七是为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