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浙江海洋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班主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级是本科新生入学时依据专业、学生人数或组织教学需要而设置的学生基本管理单位。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担任班主任是全院教师的基本职责和应尽义务,是实现教书育人的重要环节,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岗位聘任的基本要求。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折合一定工作量,纳入工作业绩考核之中。班主任工作经历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 选 配
第四条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或者1名教授班主任加1名研究生助理班主任模式。班主任聘期一般要求4年。
第五条班主任主要由学院在本单位专任教师中选配,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都必须要担任班主任。
第六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一般应具有所带班级的相关专业背景,能够胜任班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班主任选配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具体实施,应根据教师承担教学科研等工作量的实际,采取个人自荐、任务分配、统筹协商等形式提出合适人选,由学院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报学校学工部备案。
三 工作职责
第八条班主任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在学院学工办的协调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工作:
1.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2.加强班风学风建设。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学术讲座、课外科技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班级良好学习氛围,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专业素养。
3.做好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班级班团组织建设,组建班委和团支部,并指导团支部、班委正常开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指导班级制定规章制度和学生自律规范;根据学校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和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团)会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社团以及青年志愿者等专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水平。在学院学工办的协调下,组织开展始业教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资助、心理健康、安全等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班级学生党建工作。
4.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指导和帮助班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就业目标;指导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不同年级阶段,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5.关心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参与新生始业教育、军训活动,经常深入课堂室,了解学生日常学习动态、生活状况,开展师生间的谈心谈话;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班级任课老师和辅导员取得联系,及时沟通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6.负责班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好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推荐工作和违纪处分等鉴定工作;做好学生请假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鉴定等离校期间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寝室文明建设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配合做好班级学生的缴费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工作。
7.做好师生、家校的沟通协作工作。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做好教与学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学院、辅导员的联系,及时处理辅导员反馈的情况。重视与家长的联系,将学生在校情况定期告知家长,尤其是学生意外事件、违纪等情况,和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帮教工作。
8.及时有效处理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确保本班级学生的和谐稳定。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9.做好班级教育与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 工作考核
第九条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工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班主任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前完成。
第十一条班主任考核工作采取学院评议、学生评议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学院评议占20%,学生评议占40%,工作绩效占40%)。学院评议具体要求详见《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测评表》(附件1)。学生评议通过学生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参与班主任工作评议的学生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工作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相应的考核要求详见《浙江海洋大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附件2)。
第十二条班主任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和良好等级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班主任人数的10%和20%。其中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生评议部分中“好”和“较好”的比例不低于80%,学院评议须排名学院前20%;学生评议部分中“好”和“较好”的比例低于50%的,其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
第十三条在班级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任意1项条件者,经学校学工部认定,可不受班主任考核标准限制,直接确定为校级优秀等级,不占学院优秀名额:四年级的班主任,截至当年6月底其班级学生就业率达95%或其班级考研录取率达40%及以上;所带班集体在当学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
第十四条班主任考核程序
1.班主任自评。按照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班主任在每学年末总结本学年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浙江海洋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根据《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测评表》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生满意度测评。在班主任所带班级随机抽取不少于80%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班主任的日常工作进行测评,以平均分为学生满意度测评分。
3.学院考核测评。成立学院评议小组,具体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辅导员、非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学工办根据《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测评表》的各项指标,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复核打分,然后提交学院评议小组;学院评议小组对班主任当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学院考核测评意见。
4.工作绩效测评。学工办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班主任提供的自评材料,对班主任工作绩效进行审核评分。
5.学工办初审。学工办根据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对学生测评结果、学院测评结果、工作绩效测评结果按照比例换算汇总,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6.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评议。根据学工办初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
7.确定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考核意见报学校学工部。
第十五条在考核年度内,除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外,班主任及所带班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1.发生突发事件,能到而未到或未能妥善处置的;
2.发生恶性群体事件或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
3.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奖励、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4.班级学生有调整学业进程的;
5.班级学生人数补考率达50%的;
6.班级学生违纪率达5%的,违纪情况以学校正式发文为主;
7.班级学生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受到查处3次及以上的;
8.学生寝室卫生评比排名全院后20%的;
9.无故缺席班主任会议及需要班主任参加的相关会议2次及以上;
10.未满足每月召开1次班会要求的;
11.毕业班就业率未达到当年度学校要求的;
12.毕业班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答题率或满意度未达到要求的;
13.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情况。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及运用
1.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归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晋升、聘岗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工作量抵算成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一学年的工作量折合为32个教学工作量,纳入基础工作量,考核良好和优秀的分别在此基础上乘以1.25和1.5的系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工作量。
3.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必须要有担任两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且工作考核须合格。
4.学校设立“校十佳班主任”评选。学院在任满一届、且在任期内获得2次及以上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中推荐候选人。
5.在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和“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
6.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教师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班主任聘期内2次获得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在申报职称时,该考核结果视同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一项或视同指导学生获省级A类学科竞赛二等奖一项;在教师聘期考核时,可抵岗位聘期任务一项。
7.学院设立“院级优秀班主任”,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如未获校级优秀班主,则自动推荐为“院级优秀班主任”。
8.当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党委负责人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改正。同时不给予班主任工作经历的认定,在年度考核和教师聘岗中做相应限制。
五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测评表
2.浙江海洋大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测评表
学年 班主任姓名班级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学 院 评 分 |
思 想 教 育 工 作 (30分) |
1.主题班会工作 (6分) |
1.一学年内召开8次主题班会,效果好,计3分; 2.一学年内召开10次及以上主题班会,效果好,计6分; 3.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放假前未召开班会的,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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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谈心谈话工作 (6分) |
1.一学年内主动与班级同学谈心谈话,谈话覆盖面达100%的计3分,达80%的计1.5分;未到到50%的扣3分。 2.较好完成学院要求的对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信教学生等三类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每类学生各计1分,共计3分;未完成谈心谈话工作的,按照学生类别,各扣1分,共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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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贫困生工作 (2分) |
了解、掌握本班贫困生情况(包括人数、贫困等级、受助情况等),积极协助学院学工办和校资助中心做好资助工作,严格把关贫困生资格认定,班级贫困生受资助率达到100%,计2分;发现冒充贫困生情况,1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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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心理健康工作 (6分) |
1.了解、掌握本班有心理健康方面问题学生,及时反馈动向,并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安排心理委员或者其他学生干部关心关注心理问题学生,计3分; 2.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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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员发展工作 (4分) |
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团员推优、积极分子推选和党员发展等工作,无学生党员违纪,计4分;如有学生党员违纪,1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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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寝室走访工作 (6分) |
深入走访寝室关心班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对于寝室关系不睦、卫生情况不佳等问题能给予关注、教育,走访班级所有寝室平均达到一月1次的计3分,一月2次及以上的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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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管 理 工 作 (40分) |
7.班级建设工作 (4分) |
班干部队伍组织健全,能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日常工作,班干部工作有活力,班集体有凝聚力,班级活动健康丰富,学生参与率高(90%以上),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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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 (4分) |
1.鼓励学生主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计1分; 2.根据年级特点,每班至少开展一次相关的主题班会或活动,计2分; 3.配合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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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生学习情况 (10分) |
1.关注学生学习情况,积极在班中营造优良学风,掌握本班有学业困难的学生情况,有谈话和帮助措施,班级补考率(以人数计算)低于30%,计4分;高于50%及以上的扣4分; 2.班级中无学业警示的学生,计3分;班级中有学业警示的学生,1人扣1分; 3.班级中无降级的学生,计3分;班级中有降级的学生,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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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生违纪 (5分) |
认真开展规章制度教育、警示教育,可以和主题班会相结合,学生纪律意识较强,学生无违法、违纪处分情况,计5分;学生受处分(以学校公布为准),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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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寝室文明建设 (6分) |
1.寝室卫生情况良好,一学年里班级所属寝室累计少于6次卫生不合格的,计3分,少于12次,计1.5分,多于12次的不得分; 2.寝室成员关系和睦,有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没有赌博、网瘾等不良风气,班级中文明寝室获得率达到50%以上,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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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生缴费 (3分) |
班级学生能及时缴费或办理缓缴手续进行注册的,计3分。有未注册的扣1分,有无故欠费扣2分,欠费金额率在5%以上的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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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稳定工作 (8分) |
1.班级中无安全稳定事件发生,计8分; 2.班级中有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因汇报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8分; 3.班级中有安全稳定事件发生,但及时汇报,且采取措施,给予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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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30分) |
14.学科竞赛(10分) |
班级有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三等奖的,1项加1分,获省级二等奖的,1项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的,1项加3分;获国家级三等奖的,1项加4分,获国家级二等级的,1项加5分,获国家级一等奖的,1项加6分(竞赛项目和等级由学校创新创业中心认定,团队项目按人数比例计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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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生学术创新 (10分) |
班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的(限第一作者),1项得4分,学生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限第一作者),1项得1分,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的(限第一作者),普通刊物的1篇加1分,省级刊物的1篇加2分,核心刊物的1篇加3分,一级刊物的1篇加4分(刊物的级别认定以学校科研处的有关规定为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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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其他班级荣誉 (10分) |
班级获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省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3分,获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班级个人获市级个人先进的,1人加1分;获省级个人先进的,1人加3分,获国家级先进个人的,1人加5人.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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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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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海洋大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评议等级 |
一年级班主任 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
二年级班主任 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
三年级班主任 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
四年级班主任 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
A等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4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补考率理工类专业低于30%,人文类专业低于5%; 4.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院前20%。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4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院前20%; 4.全班英语四级理工类专业通过率不低于75%,人文类专业不低于85%。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4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院前20%; 4.全班英语四级理工类专业通过率不低于80%,人文类专业不低于90%。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4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学位授予率排名全院前20%; 4.研究生录取率排名全院前20%; 5.班级就业率排名全院前20%。 |
B等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补考率理工类专业低于40%,人文类专业低于15%; 4.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院前50%。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院前50%; 4.全班英语四级理工类专业通过率不低于65%,人文类专业不低于75%。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院前50%; 4.全班英语四级理工类专业通过率不低于70%,人文类专业不低于85%。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学位授予率排名全院前50%; 4.研究生录取率排名全院前50%; 5.班级就业率排名全院前50%。 |
C等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补考率理工类专业低于60%,人文类专业低于25%。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补考率理工类专业低于35%,人文类专业低于10%; 4.全班英语四级理工类专业通过率不低于50%,人文类专业不低于60%。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补考率理工类专业低于10%,人文类专业低于5%; 4.全班英语四级理工类专业通过率不低于55%,人文类专业不低于75%。 |
1.一学年主持主题班会2次及以上,参加班级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主动与班内每位同学谈心1次及以上; 2.全班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性事件; 3.班级学位授予率不低于90%; 4.班级就业率不低于70%(师范类专业不低于55%)。 |
D等 |
未达到C等标准 |
备注:外语专业的英语等级考试以相应水平测试通过率计算;补考率指的是班级补考人数除以班级学生数;评议等级中的A等、B等、C等和D等分别换算为90分、75分、60分和45分乘以权重后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