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入学后即能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①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比例按照年级进行设定。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不设等级,奖励金额8000元/人,原则上覆盖率为100%。二年级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2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4000元/人。其中,特等奖、一等奖的比例分别不超过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总人数的15%和 25%,二等奖采用浮动比例,三等奖比例20%。
学制为2.5年的研究生,最后一次学业奖学金的额度减半发放。
②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分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特等奖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具体见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③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所有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每月600元发放,一年按10个月计发。
④三助岗位津贴:所有在校研究生均可通过申请、竞聘等方式获得“三助”岗位,一般助管岗位满额工作津贴400-600元/生/月。
2.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王成海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捷胜海洋奖学金、捷胜海洋助学金等。
3.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研究生,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其资助力度。
4.入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飞机票、高铁或动车票折合后报销)。
5.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建设,我校将从一志愿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予以支持。